切实发挥群众在构建惩防体系中的作用

肖立新

综观《实施纲要》全文,有许多内容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严肃查处各种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等等。由此看来,切实发挥群众在构建惩防体系中的作用显得尤其重要和紧迫。要发挥群众在构建惩防体系中的作用,首先要正确认识群众参与构建惩防体系的重大意义。

群众是舆论环境的主导者,具有反腐倡廉的导向性。群众是社会的主体,群众的廉政观念直接影响着社会风气。应该说,在我国现阶段,绝大部分群众对腐败问题是深恶痛绝的,但也有极少数人存在“羡腐心理”、“期腐心理”、“攀腐心理”和金钱至上,唯利是图等错误观念。从辩证关系看来,这不仅是个别群众的自身问题,而且影响到整个社会环境的变化,极易出现腐败现象正常化问题。要求我党深入群众、依靠群众,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发现、揭露和解决,净化社会环境,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营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良好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

群众是监督举报的主体者,具有反腐倡廉的能动性。群众具有数量多、分布广等特点,因此,在反腐败斗争中,必须把发挥专门机关的作用与相信依靠群众有机结合起来。如在新形势下,腐败分子作案异常狡猾,通过隐匿罪证、变相腐败等手段,给查办案件带来非常难度,特别是大要案,涉及面广,案情复杂,阻力大,仅靠专门机关的力量很难突破。只有发动群众,群策群力,揭发举证,集中攻坚,才能取得胜利。据有关资料统计,在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中,80%以上是由群众举报的,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的纪检监察机构查处的大要案中,90%以上是由群众检举的。由此看来,群众已经成为腐败案件线索的主要来源和反腐败的主要力量。

群众是腐败现象的受害者,具有反腐倡廉的主动性。腐败现象总是围绕金钱利益为落脚点,而广大群众是腐败的最终受害者,反之,群众又是反腐败的直接受益者。因此,广大人民群众对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深恶痛绝,群众反腐败愿望最强烈,群众心中蕴藏着巨大的与腐败作斗争的热情和积极性。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途径,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群众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群众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前,必须把群众在反腐倡廉政工作的重要作用渗透到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各个重要环节,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面向群众开展教育,激发群众反腐倡廉热情。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相结合,全力整合组织、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新闻等部门力量,通过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等活动,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面向群众的新平台。一是通过廉政文艺演出、廉政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正确的廉政理念,营造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社会风气;二是要利用党报、党刊、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用,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动态、成效,增强群众反腐败的自觉性、责任感、使命感,激发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斗争的政治热情;三是要通过推行政务信息发布、领导干部公开述职和重大活动报告等制度,使群众享有广泛的知情权,增强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实效性。

坚持走群众路线,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权利保障机制。国际反腐实践表明,要想真正启动公众参与反腐的机制,必须有一系列相关制度作基础。从目前形势看,建立健全反腐败成本保障机制、举报保密机制、举报奖励机制、举报查处结果回复机制、举报人的非刑法保护机制和举报人追查限制制度等制度显得很有必要。另一方面,在制定反腐倡廉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方法,只有真正相信和依靠群众的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积极探索,大胆试验,认真总结,下真功夫,动真脑筋,从群众实践中探索和完善出一套符合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反腐倡廉监督网络。创新手段,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首先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群众监督路子,通过推行网络举报、密码举报等手段,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其次要建立和完善“政务、村务和厂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群众参与机制,增加权力运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第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公众评议党风廉政状况和反腐倡廉民意测评机制,保证群众意愿通过正当渠道得到反映,增强民主评议和群众监督的实际效果;第四是要保护举报举证者的合法权利,正确对待每一起信访件,通过建立保密制度、情况反馈制度、办理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增强群众举报举证的信心和积极性。

严肃惩处腐败行为,坚定群众反腐倡廉信心。树立群众反腐败的信心是更好地发挥群众参与反腐败的关键。因此党和政府必须要严肃查处腐败行为,向广大群众表明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一是要大力查处群众关心的腐败问题。要查处群众反映突出的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利用职权干预、插手基建工程的消极腐败现象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司法机关执法不公、行政执法机关作风粗暴、看病就医中“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特别是对举报者实施打击报复的案例。二是要加大腐败案例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党员代表大会等途径,加大腐败案例在群众中的宣传效果,让广大群众切身感觉到反腐倡廉工作是摸得着、看得见的工作,在适当的时候,也可邀请举报举证的群众参与案件的查处,或举行听证等办法,坚定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的信心。(江西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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